为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,根据《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后补助实施细则(试行)》工作要求,现开展2020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省内企业通过技术转让、技术许可、作价入股、技术开发等形式转化的省内外高校、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;省内高校、科研院所通过技术转让、技术许可、作价入股、技术开发等形式在省内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;中试基地中试项目;科研人员携科技成果创办企业。
1.近3年(2017年3月至今)转化科技成果项目,合同金额100万(含以上),基本实现科技成果中试或产业化,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2.中试基地项目,需完成中试基地建设,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试。
3.科研人员携成果转化项目创办科技型企业,已注册企业(注册时间2017年3月至今),且上一年度实现销售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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